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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估价》-评估员对房屋面积多“估”出2000多平方米获刑

发布者:《不动产估价》-评估员对房屋面积多“估”出2000多平方米获刑  时间:2017-06-16 22:04:10  浏览:

评估员对房屋面积多 “ 估 ” 出 2000 多平方米获刑

 

讲授课程:不动产估价

讲授章节:不动产估价的程序

讲授目的及效果 :收集资料和实地踏勘是开展不动产估价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收集资料要明辨真伪,实地踏勘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点疏忽就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从而损害委托方或者当事人的利益。而估价师本身也可能由于工作失误而受到相应的惩罚。

 

26 岁的被告人曹凯是北京人,是北京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部的评估员。

2009 年 8 月,曹凯会同北京某拆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对被拆迁人刘某某承租的位于朝阳区某村的非住宅房屋进行拆迁评估过程中,未尽职审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导致其填报的评估报告所记载的一层建筑面积超出实际面积 2247.01 平方米,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 200 余万元。2010 年 11 月 3 日,曹凯被查获归案。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曹凯身为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在提供拆迁评估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尽职审查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即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评估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日前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1 个月,罚金 3000 元。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估价师,要认真对待每一项评估任务,不能有任何的怠慢和疏忽,否则有可能给国家给集体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会影响自身的发展,甚至受到法律的惩处。其实,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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